茅台从无“原浆酒”一说 发霉“老酒”纯属欺诈

发布日期:2018-02-06    来源:中外酒业  

卓奇食品追溯平台讯:近日,茅台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习酒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张德芹在朋友圈怒斥某发霉“老酒”广告:茅台没有原浆酒一说,原浆酒不好喝不能喝,(这广告)已两次见到,怕误导消费者。

这个发霉“老酒”的广告来自于某社交平台,称“茅台飞天原浆居然发霉?解读发霉的洞藏茅台原浆”,文中直指“飞天茅台”10年原浆洞藏酒市场价每瓶668元,经过“刘总”的特许,以998元一箱(6坛装)的价格促销,并且极尽对该产品“价值”的表述。

无独有偶,2月2日,遵义市及仁怀市两级酒业协会执行会长、秘书长吕玉华,针对酱香酒行业存在的以次充好等现象,痛斥有的媒体有奶便是粮,刊播销售劣质酒,败坏酱香酒声誉的广告,他特别强调,其中包括省内著名电视台。

吕玉华说,各种倾销低质酒、劣质酒、侵权酒、发霉酒大肆宣传二三十块钱一箱,向外倾销。“一瓶矿泉水都要一块五一瓶,一瓶酒,这么低的成本是做不起来的!”

有的还甚至冒称仁怀合法白酒企业的名称向外销售,“我建议企业应该向法院起诉,否则,一旦喝出什么问题来,受到损害的,不仅仅是企业吃不了兜着走,仁怀酱酒的名声也会受到严重伤害”他强调,这件事情必须当一件大事来抓,不能消极对待。

“有的还是主流媒体,包括我们省内著名电视台,一到晚上十二点,就播出什么100块钱一箱茅台原浆酒。哪有价格这么低的茅台?”

吕玉华痛斥,酱香酒这么低的成本是做不出来的!仁怀没有十块、八块的原浆酒,也没有二十块的,连粮食成本都不够,更何况还要存放三年!

吕玉华说,酱酒是老祖宗为仁怀留下的品牌,人们喝不上高端酒,可以喝中低端酒,但不能损坏仁怀酱酒的名声啊,这是不允许的!

“老酒”长毛的猫腻

长毛“老酒”并非真正的陈年老酒,这些包装上长毛、发霉的酒,伪装成老酒,不停喝进消费者的口中,而这些“老酒”甚至达不到基本的食品卫生标准。

长毛、发霉的“老酒”真的是老酒、好酒吗?专业人士揭露的真相让人哭笑不得:用“食用面粉、酒坛子、食用酱油、皮纸、食用豆浆”这些轻松易得的材料,2分钟就能轻松炮制这种老酒发霉的材料,然后在潮湿环境中,7天几乎就能达到“长毛”的效果。

原来这些“老酒”不是陈酿多少天,而是“上周”的,“微黄”也来自添加其他物质。在涉嫌“欺骗消费者”之外,更加严重的是这些长毛“老酒”可能危害消费者的健康。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禁止生产销售。

与长毛“老酒”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正规企业的白酒陈酿,正规白酒生产企业的白酒陈酿都是在恒温恒湿的干净环境中进行的,而且要有专人进行定期清理,即使有的企业涉及到特殊的存储环境,也会在成品酒生产过程中按照有关的法律和生产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的食品安全与质量问题。

屡禁不绝的背后

无论是长毛“老酒”、还是“X总”主导的名酒特卖广告,都是相关企业图一己之利的玩火行为,不仅仅伤害了消费者的切身权益,也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形象,扰乱了市场秩序,相关主管单位也是三番五次的规范。

茅台集团也曾发表《关于部分媒体播放或登载假冒“贵州茅台酒”虚假广告的公开声明》,进行了澄清,表示部分电视台及相关广播电台、报刊、网络媒体等机构大量播放假冒“贵州茅台酒”广告,误导消费者错以为其推销产品是“贵州茅台酒”,涉嫌虚假宣传。

严打之下,这些行为依然屡禁不绝,这说明了在利润的驱动下,仍然有不少企业甘愿“玩火”,置商业诚信、市场秩序、行业利益于不顾,反映出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生产企业对于自身合作流通企业约束的不足,也揭示酒业对于酒类常识的公众传播不足。

因此从行业的发展来看,未来继续对这些行为的规范亟待加强,也需要全行业的努力。正如分析人士曾在评价长毛“老酒”时的一个观点:“如果一瓶酒需要用‘长毛’来证明价值,这无疑是整个行业在退步。”

  免责声明: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卓奇食品追溯平台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卓奇食品追溯平台”。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卓奇第三方食品追溯平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