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包含违禁药物的减肥产品被卖到全国27个省份。
5月9日,记者从上海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检察院近日已对被告人张明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张明在国家级媒体上赔礼道歉,并支付惩罚性赔偿24.8万元人民币。这是上海检察机关提起的本市首例食品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据检察院透露,自2017年3月起,张明雇佣他人将批发购入的散装减肥胶囊包装、贴标,与其它正规减肥产品搭配组合成“澳斯康”牌强效减肥套餐,通过其开设的网店对外销售,销售范围遍及广东、浙江、上海、山东等27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同时,张明以批发方式向魏白(已判刑)等人加价出售大量散装胶囊,谋取非法利益,侵犯了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公安机关还在张明开设的公司仓库内查获尚未销售的散装减肥胶囊40多万粒,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绝大部分胶囊被检出西布曲明成分。
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具有兴奋、抑食等作用,服用后会提高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病率,如心肌梗塞、中风等。中国自2010年10月起已宣布国内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民检察院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日前,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对张明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张明在国家级媒体上赔礼道歉,并支付惩罚性赔偿24.8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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