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假货调查:脉劫、康帅傅、金尤鱼背后暗藏制假售假产业链

发布日期:2018-06-17    来源:南方都市报  

农村电商消费逐渐成为各大电商巨头争抢的新市场,农村居民的购货渠道也从线下的熟人小店扩展到线上、线下多种购物方式并存。然而,农村的假冒伪劣产品并没有因消费方式的变更而消失。

随着时代发展,农村假货的焦点出现了从“假种子”到“假箱包”的变迁,便捷的互联网平台则催生出“家庭工厂”、“出租屋工厂”。南都记者调查发现,在利益的驱使下,不法团伙以身试法,甚至形成隐秘的制假售假产业链。

另一方面,因购买力有限,部分农村消费人群将山寨产品视为“替代品消费”;部分商家也罔顾规则,抱着侥幸心理打擦边球。让制假售假成为获得双向认可的灰色地带。

从“假种子”到“假箱包”

农村假货经历变迁

脉劫、康帅傅、金尤鱼、八个核桃……

这些五花八门的“高仿品”常常成为大家调侃农村假货的话题。事实上,随着时代的发展,在农村销售的假冒伪劣商品也经历了变迁。

10多年前,农村假货多集中于大宗农资产品,如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如今则日渐发展为烟酒、日化、家电、服饰等多个领域。

而且,农村居民的购货渠道也从街头巷尾的熟人小店扩展到大型连锁超市、互联网电商平台,甚至有人尝试跨境消费等。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7年度农村电商发展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农村地区实现网络零售额12448.8亿元,同比增长39.1%;在实物类产品中,网络零售额居前三位的依次为服装鞋包、家装家饰、食品保健。

潜力巨大的农村电商消费也逐渐成为各大电商巨头们争抢的新市场。不过,农村的假冒伪劣产品并没有因消费方式的变更而消失。

电子商务具有跨区域、跨人群的属性,无论城市还是农村,消费者都面临同样的购假风险。农村交通不便、信息相对闭塞,以及监管有限、农村居民平均购买力较低等客观现实,则让农村成为低劣次产品的重灾区。

而且,相对于城市较为成熟的电商消费习惯,对更看重熟人关系的农村消费者来说,O2O的线下商店可能还会在相当一段时间里持续。

农村的线下商店假货问题也并不乐观。2018年1月,有媒体发布了四川眉山市的消费测评报告。报告显示,眉山有66.67%的用户在乡镇线下超市买过假货。其中,日化类假货占70.83%,食品占58.33%,服饰类占37.5%。

假烟产销一条龙

主犯被判刑15年

由于运输成本较高,一些地处偏僻的农村商店一般依赖于县城批发市场、大型平价超市等传统渠道,选择就近进货,很少能直接对接厂商。

这就被制假售假者钻了空子,以假乱真、以次充好、贴牌销售等假货乱象屡见不鲜。其中,既有缺乏分辨能力而“无意”售假的商家,也有以牟利为目的,组织产运销一条龙的“假货产业链”。

在2014年陕西旬阳县警方破获的跨省假烟销售案中,假冒高端品牌的劣质香烟从广州运输到西安销售,涉案金额超过200万元。

犯罪嫌疑人张某义供述,这些中低档假烟的进货价只在5-20元之间,一般以整件(50条)方式进货和销售,每件获利500-800元。据他讲述,一般来说,买进四五元钱的真烟,拆开包装,把烟丝重新换装,即可做成二三十元及以上的高档烟。

犯罪嫌疑人将假烟伪装成陶瓷、电器、茶叶等物品的外包装后,通过物流公司运至西安市,然后又通过当地的货运司机提货,再转售给最末端的街道烟酒店。在利益的驱使下,无论是上游的假烟厂商、货运司机还是下游的经销商、烟酒店都对制假售假行为视而不见,积极参与。

法院审理后认为,6名被告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明知卷烟为假冒伪劣产品,而长期大量销售和运输,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最后6名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多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主犯张某义被罚最重,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8万元。

“出租屋工厂”制假

社交网络平台揽客

近年来,通过QQ、微信、电商平台等互联网渠道售假的情况也逐渐出现。

一方面,互联网实现了跨区域销售,无形中为大范围售假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因为省去运输和面对面交易的环节,其制假售假链条也更加隐蔽。

家住天津的张某是个90后,从2015年9月开始在微信上倒卖假烟。他没有办理烟草专卖批发零售许可证,也明白这些烟不是真的。然而,他持续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假冒伪劣的卷烟照片,且附上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定价表,通过快递发往外地。买家可以微信发送品名和数量,然后选择转账、货到付款等方式。市场价五六百元的名牌香烟,张某只定价不过百余元。

案发后,有买家说,“知道这烟便宜,不可能是真的,购买烟时也没有问对方是否有烟草专卖许可”。2018年3月,山西省河曲县人民法院判决张某犯非法经营罪,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便捷低门槛的互联网渠道,也催生了农村地区“家庭工厂”、“出租屋工厂”出现。除此之外,向农村发出的假货,还包括假保健品、甚至假药品,它们则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2015年2月,河南省义马市某自然村的张某、王某在租用的民房内,雇佣多名工人非法生产、销售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性保健食品。他们专门购买了包装机、胶囊机、洗尘吸水机等设备以及必需的原料,专人负责推销、生产、发货等工作,分工明确。

王某供述,他们通过QQ承揽业务,快递发货,短短10个月的时间,该团伙共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数十万粒,非法牟利56684元。在生产窝点,当地警方还查获了含西地那非成分的药丸和大量生产原料。

山寨货涉品牌侵权

竟获商家消费者“宽容”

在假货市场中,假冒知名品牌销售劣质产品的“山寨货”最为常见。比如,令人啼笑皆非的“金尤鱼”调和油、“周住牌”洗衣粉、“八个核桃”等。山寨产品在外观或设计上与真品高度相似,让消费者真假难辨。而且,部分山寨货定价低,更容易侵占低水平消费群体居多的农村市场。

不过,除了利益驱使,制假售假屡禁不绝也有一定的深层原因。

在采访中,曾有部分售假商家向南都记者表示对网购平台打假的不满。他们竟然认为“吃不死人就不算假货”,“消费者没投诉就不算假货”等。同时,一部分农村消费人群因购买力有限,默认了这种低价的替代品消费,觉得“能用就行”。即使无意买到假货,也因退换货程序复杂而选择“算了”。

正是商家和消费者双向的“宽容”心理,让部分商家罔顾规则,抱着侥幸心理,行走在制假售假的灰色地带。而高仿化妆品、高仿箱包、高仿品牌食品,也在县城、乡村大行其道。

其实,我国法律保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对特定商标,未经注册或者未经商标所有人授权,禁止使用;故意混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被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这些山寨货既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同时其制假售假行为也对被山寨商家构成品牌侵权。

今年5月,沸沸扬扬的“山寨德邦风波”再一次将百度送上头条。4月底,多名网友报料,他们在搜索引擎中查找德邦物流时,遇到了排名靠前的山寨物流公司,结果上当受骗。百度方面事后回应,是“山寨德邦伪造了一份德邦品牌公司的品牌授权书给百度,而百度没有能够识别出来这个授权书的真伪。”

为了打击类似“李鬼”,众多“李逵”们也投入了极大的金钱和精力维权。真德邦回应称,每年处理的此类投诉案达2000多例。

声音

代表提议:“像治理酒驾一样打假”

今年5月,在2018中国电子商务大会上,京东集团董事局主席兼CEO刘强东表示,在老家农村,还有30%的商品几乎可以说是假货。而在全国,大量村镇的商店、便利店充斥假货,商品价格比北京还贵,让农村人付出了更高的成本还买了假货。

而在更早之前的3月,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一次记者会上公开提出“天下少假”的目标。与此同时,今年两会期间,多名代表委员也对治理假货问题提出建议,称“要像治理酒 驾 一 样 治 理 假货”、加重对制假售假的刑罚处罚等。

张茅曾透露,去年仅假冒商标侵权商标案件就查处了2.8万件。在网购的投诉中,五分之一是假冒伪劣产品。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已连续两年提交《关于加大对制假售假打击力度》的提案。

同样是在今年3月,他曾在采访中表示,“必须推行对从生产端扩大到销售端、仓储端、运输端等范畴的行业禁止的处罚。立法、执法、司法三方联动,加大制假售假行为的刑罚力度,才能从源头上治理假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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