饺子皮掺入有害添加剂 制面店负责人被批捕

发布日期:2018-07-18    来源:正义网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郭某某。

今年4月,江西省南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南昌市西湖区某集贸市场进行抽样检查,检查出市场内某制面店售卖的馄饨皮中苯甲酸(以苯甲酸计)含量为1.00g/kg,大大超过了规定的0.005g/kg的检出限,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6月,南昌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将该线索移送至西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西湖区检察院获悉这一情况后,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解,并建议立即对该制面店进行调查。

在随后的检查中,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从该店内查获了一袋已开封使用的苯甲酸钠食品添加剂。得知情况后,该院立即调取了相关行政执法案卷。

据了解,该店于2015年开始在该集贸市场内经营制面店,生产、销售馄饨皮、饺子皮和面条等面制品。为延长面制品的保质期,该店负责人郭某某从2017年6月开始,在制作馄饨皮和饺子皮时掺入苯甲酸钠添加剂,并将添加了苯甲酸钠的馄饨皮和饺子皮对外销售。

了解情况后,该院及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经过讨论研究,认为制面店负责人郭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遂依法建议区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将该案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随后,南昌市西湖区公安分局已对该案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并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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