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里吃出金属碎屑索赔1000元,厂商认为“有点过高”

发布日期:2023-10-31    作者:奔流新闻

“面包里竟然掺进了金属屑,幸好没有吃进去,否则后果谁来承担?”10月30日,甘肃庆阳市市民毛先生向奔流新闻“记者帮”反映,10月6日晚上,他在庆阳市西峰区凤凰路某便利店花费3元购买了一个伊力谷的肉松吐司面包,可他在准备食用时,竟然在面包底部发现一块很明显的黑色异物,异物中掺杂着十多个金属碎屑。

 


10月7日一早,毛先生联系了面包的制造商宁夏易胜食品有限公司。商家向毛先生解释:“这可能是铝制模具中脱落的,我们正常都是把产品退了,再给消费者产品价格10倍的补偿。”对商家的这种解决方式,毛先生不愿意接受,表示想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要求赔偿,即: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对毛先生的这种赔偿要求,商家认为“一个三块钱的产品”赔偿金额1000元,有点过高。


“我幸亏发现了,要是食用了,后果就不堪设想!打电话给商家反映情况,连一句道歉的话也没有,还质疑我打开了产品做了手脚,怀疑产品不是他们家的……”为此,毛先生向全国“12315”互联网投诉平台进行了登记维权。

10月25日,宁夏银川市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望远市场监管所在平台上进行了回复反馈:经过检查,宁夏易胜食品有限公司证照齐全有效,现场能够提供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二站2023年2月10日出具的各类含有肉松的产品的合格检验报告,经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对投诉人提出的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的诉求,已进行调解,但双方均达不成一致。建议需要赔偿的应当由提出赔偿者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出,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履行的,提出赔偿者可以提起诉讼,是否赔偿应该由司法机关裁决。

10月30日,奔流新闻记者联系到宁夏易胜食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收到毛先生的投诉后,他们也积极进行了配合处理,但对方提出1000元赔偿费感觉很不合理,因产品本身未对消费者带来损害或者损失,认为按商品价值的10倍到30倍赔偿比较合情合理。此外,该负责人还表示,怀疑消费者毛先生以牟利为目的,通过投诉向商家索要高额赔偿款。

10月31日,记者致电宁夏银川市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望远市场管理所了解这起投诉。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消费者应该前往厂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提供证据,进行行政调解。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权向经营者提出索赔要求,但是条款里并没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有督促和落实职责,所以在10月25日时我们也是约谈了厂家,对消费者毛先生提出的诉求进行沟通,但经营者拒绝按照1000元金额进行赔偿,最终市场监管所只能终止调解。建议消费者走司法程序,进行消费维权。”望远市场管理所一名工作人员说。


那么,食品吃出异物,商家拒绝赔偿,消费者究竟该如何维权?对此,上海中联(兰州)律师事务所牟宇鹏律师表示,接到消费者合理赔偿要求的商家或厂家,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能以该产品问题与自己无关作为理由而推诿。对于消费者而言,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向销售商家或生产厂家要求赔偿损失,并第一时间拨打12331食品药品投诉电话进行举报投诉。同时,还可以提供书面举证材料及物证,前往销售商家或生产厂家所属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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