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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一箱进货 男子倒卖假茅台受审

时间:2018-06-14 来源:北京青年报

男子倒卖假茅台出庭受审

男子张某专门从网上购进低价“假茅台”倒卖,800元一箱进货,然后以每瓶近千元的价格卖给消费者,还承诺“假一赔十”。消费者发现酒有问题后报警,张某被抓获。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6月13日,张某在海淀法院受审,在法庭上,张某表示认罪。

男子倒卖假茅台当庭认罪

今年49岁的张某是四川人,案发前无业。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4月至10月间,被告人张某在明知雷某(在逃)欲将假酒冒充真品向他人销售的情况下,仍多次以人民币800元每箱的价格从何某(另案处理)处购进贴有假冒“贵州茅台”注册商标的白酒共计76箱(6瓶/箱),后将上述白酒以每箱人民币1400元共计106400元的价格销售给雷某。经鉴定,上述白酒均系假冒贵州茅台酒厂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公诉机关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张某在法庭上表示认罪。张某的辩护律师表示,张某获利少,并且获得了被害人谅解,他积极赔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

包装系从烟酒回收站购买

据了解,张某2013年到北京开始做白酒生意,销售茅台系列礼品酒,但生意一直不好。其间,张某认识同样在北京销售白酒的老乡雷某。雷某告知其销售假茅台就很赚钱,让其寻找假茅台酒货源,雷某可以收购后找买家。张某就开始与雷某做起倒卖假茅台酒的生意。

2017年4月,在雷某约购下,张某从网上专门销售假茅台的QQ群上联系到何某,多次向何某约购假茅台。何某通过烟酒回收站购买了带有茅台商标的旧的瓶子、盒子、盖子等整套包装,后从超市购买了银春牌酱香型白酒灌入,自行包装成假的茅台牌飞天53度白酒,以800元一箱的价格出售给张某76箱。张某以1400元一箱的价格卖给雷某。雷某让张某直接将酒送给客户王总。张某分两次将上述假酒送给客户王总。

销售时还承诺“假一赔十”

其间,王总发现上述白酒有问题,将酒送到茅台大厦鉴定,确定上述系假酒后,在张某第二次送酒时将张某扣留,并让张某将雷某、何某一并约来对质。在对质中张某才知道雷某是以每瓶近千元的价格销售给王总的,并承诺“假一赔十”。后雷某、张某、何某承认销售假酒的事实,并想跟王总私了。后王总经咨询得知此事涉及刑事犯罪,不宜私了,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张某、何某(另案处理)抓获,雷某在逃。

据客户王总称,其之前从雷某处购买过茅台酒,没发现有什么问题。但这次购进的白酒朋友喝了之后不对劲,就拿去做鉴定,发现是假的,其才知道买的是假酒。

“希望给我个机会,以后好好做人。”张某在法庭上说。

本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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